(準備搬到痞克邦chh6166去)

敗了電單車(準備搬到痞克邦chh6166去)(友捷力  ZEBRA)之後 1000803




說實話,還是愛玩吧!




轉著把手與輸出力道,我這樣想著。




一萬八千元,要出差三十六次,或是月薪的三分之一。




我還是刷了下去,總怕世界末日到來,卻還過得苦哈哈,死守著那筆固定不動微薄薪水堆成的超小錢丘,




或者是被比我更可憐的人借走,連哼聲『心疼喔!』也不好意思。




夜裡,騎著車練習,好玩,它沒有取代我現有的汽機車,只是另一個選項,替代性的選擇。




跟老婆搶機車時,我可以騎去辦事。




冬天想運動,可以騎去上班。




最近總覺得夜裡睡不好跟運動量不足有關,雖然騎車路面震動傷腰,偶一為之應該無妨。




買這車至少滿足了購買慾,滿足了喜歡貪小便宜的心--父親節降價1500元。




這車騎來也還好,要花點時間適應,因為再快也不到機車時速的一半。




重點是上坡可以輕鬆踩,直接克服咱家地下室的長陡坡,然後不爽就直接像催油門一樣,死命用電來跑,最高時速廿五公里。




次重點是有燈、有喇叭、有速度表,夜間可安全行車,以後也可以騎去練功了。




最後喔!這車可折疊,放進後座還可以,替代那台被偷的捷安特小折也好。




幻想秋高氣爽的天氣,天空很藍,我騎著這車去上班,忙完無謂卻也疲憊的一天公事,懶得騎車,就直接電動到家。




或者,讓火車帶我們去不知名的小站,看看沒甚麼特殊的農田與莊稼,也是一天。




不然,摺疊一下,放進汽車,環個日月潭、大鵬灣,也是快意。




總之,敗家有理,這樣也算是順了天意,這些天,主「樂」的右下眼瞼一直跳,大概在預言著這樣的敗家樂事吧!




1001024後記
沒想到換了工作之後,這車居然成了我的代步工具,從家到1公里以外上班地點的代步工具。
真是神奇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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